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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
安全与文明施工要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加强预防预测,做到文明施工,有序施工。
1、安全施工目标
1.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
1.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1.3重大火灾及治安事故发生率为零;
1.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1.5争创“无事故工程”。
2、文明施工目标
2.1现场施工噪音控制在70分贝以下;
2.2岗位粉尘合格率≥85%;污染因子排放合格率≥85%;
2.3严格按国家、西安市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
2.4建成西安市文明施工工地。
3、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与文明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多名,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见下图。
4、安全管理制度
4.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4.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框图
4.2.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4.2.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4.2.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4.2.4协调各作业体、分包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配合关系,解决相互矛盾;
4.2.5安排文明施工事宜;
4.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
4.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分包单位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4.5.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4.5.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4.6落实五项制度
4.6.1安全岗位责任制
工程负责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
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
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4.6.2确认制
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
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
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4.6.3联保互保制
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
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并报安全人审批存档。
4.6.4旁站制
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
4.6.5日清制
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
4.6.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4.7安全职责
4.7.1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
――工程分承包合同
――工程分承包安全协议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
――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安全例会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事故隐患整改抬帐
――违章处理记录
――脚手架搭设验收单
――井架搭设验收单
――安全网架设验收
――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施工用电检查记录
――安全事故台账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7.4.7.2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选用具有相应安全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4.负责组织对井架、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6.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或分包单位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7.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8.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0.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7.3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或分包单位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负责签订分包工程安全协议,并对分包单位施工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8.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4.7.4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深基础工程、井架、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4.7.5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井架、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和“五临边”(阳台边、房屋边、框架边、卸料平台边、深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
――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
――保持施工道路通畅
――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
――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
――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
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4.7.6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井架、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林边防护、楼梯防滑、孔洞围护加盖、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5.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在施工中执行本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5.1.2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5.1.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变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5.1.4坚持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坚持特殊工种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5.1.5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做好各方案实施安全交底工作,由方案编制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特别是安全工作重点部位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均要一一交待清楚。
2.开好施工班组每天班前会,班长要根据当天工作特点,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2安全检查
5.2.1工地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月”,“安全周”活动,主动接受政府、劳动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检查。
5.2.2坚持项目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2.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时令季节情况,组织进行施工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情况,限期整改,落实到部门和落实人员。
5.2.4认真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项目部每月安排施工计划的同时,针对施工计划安排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方针、目标、措施以及安全控制重点,并落实具体人员对口。
2.项目部每周在调度会上调度施工任务的同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并布置本周的安全工作计划。
3.项目部每月召开总结生产任务的同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并布置落实本月的安全工作措施。
5.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5.3.1施工现场各种料具构件,机械电气设施,临时建筑必须按平面布局设置存放和摆设,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
5.3.2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良好。
5.3.3开展以文明施工为主的现场管理标准化活动。
5.3.4坚持按平面规划设库。各种机料具、构件应做到堆放整齐,下脚料应堆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完工场地清。
5.3.5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色标。
5.3.6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场所要有显著的标志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6、安全管理点及安全技术措施
6.1安全管理点
根据工程施工安全特点,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防护对象为:
6.1.1人员高空坠落;
6.1.2高空落物,物体打击人员或物品;
6.1.3施工用井道提升设备事故;
6.1.4“四洞口,五临边“处的安全防护;
6.1.5环境、气候的影响;
6.1.6防触电、雷击等。
6.2安全技术措施
6.2.1防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措施
1.楼梯口临时防护
——楼梯形成后,设钢管扣件栏杆,立杆间距mm,扶手高度mm,扫地杆距踏步面mm。
2.楼层预留孔洞的防护
——预留孔洞采用竹跳板逐层封闭;需作材料运输通道的孔洞四周设三面固定、一面活动的钢管扣件护拦,活动护拦采用万向扣件作铰。
3.电梯井的安全防护
用作垂直运输通道的电梯井门洞,采用竹胶板临时门扇封闭,封闭高度mm。
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工具袋内;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禁止向下丢弃任何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
5.土建施工与安装施工垂直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2.2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93)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如引入的电源为三相五线制时,在引入的第一级开关的零线端子处,做好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同时从重复接地处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2.施工配电系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GB—86标准)。
3.导线穿墙、坑、洞、棚或过路时应穿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扯把线等。
4.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甲方共用一供电系统时,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严禁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接零。
5.地下室、沟槽内及操作时使用的手把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不得超过12v,露天装设的灯具,其灯口和开关要使用防水灯具,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2.5m,碘钨灯具应在3m以上,电线固定可靠,不得靠近灯具。
6.职工宿舍、工具房照明及施工用移动式照明采用低压安全电源。
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对于容量大于5.5kw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8.低压干线的架设、配电箱、熔丝等要根据现场条件,依据规程规范进行布置,应设在干燥、通风、操作方便及常温场所。
9.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2.3起重吊装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线路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符合GB—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安全限位装置齐全有效。超限吊装设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1.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严禁横吊,以免倾翻。较大型设备的吊装及场地窄小,障碍严重的起重作业要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要可靠详尽。
2.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在视野宽阔,距起吊物15m以外的位置。固定必须牢固,防止吊物时产生倾复与滑动尾部的封绳必须正确的锁固在锚桩上。
3.手拉葫芦吊钩、链条等主要受力件不得损坏。提升过程中,拽动手拉葫芦链条用力应均匀和缓,禁止用力猛使链条跳动或卡环。
4.千斤顶必须放在结实可行的基础上,防止重物滑动。每台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载荷的1.2倍,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程。
5.各种起重机械按规范规定配备可行有效的安全装置。
6.井道提升架、垂直吊装抱杆的安装与拆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应向小组交底并组织施工,安装搭设完后按规定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7.严格遵守“十不吊”:斜拉斜挂不吊;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物不清不吊;吊件带棱角、缺口无措施不吊;吊件上有人或添置物不吊;吊件埋在地下、重量不清或未采取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8.起重吊装设专人指挥,指挥工具、信号统一。
6.2.4“三宝”及“四口”的防护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根据作业种类选择合适的安全带,凡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3.在本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口、均应进行防护,上料口要加可移动的栏杆。
6.2.5施工机具
1.各类施工、加工机具自身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金属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3.电焊机一、二次应用接线并加罩防护,二次线应用线板、线鼻子接牢,露天存放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4.潜水泵、水泵、打压泵等均应有保护接零。
8.6.2.6压力容器及其他
1.空气压缩机空气泵的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温度表、电流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常,空压机应由有证人员操作。
2.气瓶应有防震圈、安全帽,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并有防火防爆措施。
3.可燃与助燃气瓶安全距离应大于5m,与作业距离大于10m。
4.施工现场生活用锅炉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6.2.7高空作业防护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班长负责;
——5~15m为二级管理,由专业施工负责人负责;
——15m以上为三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1.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因工作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行措施。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作业时,上下层间应隔离。
3.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移动式梯子,梯脚底部应坚实,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宜。不得有缺档和垫高使用。拆梯使用时上部夹角35°~45°为宜。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二个人同时上梯作业。
5.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行走。
6.作业人员高空使用工具时,为防滑落,应用绳子将工具系牢,牢挂在固定构件或人体上。
7.进入高空或其它作业面时应排除作业面不安全因素方可作业。
8.高空作业人员均应配备防滑鞋、工具袋、安全带、安全帽并应正确使用。
6.2.8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前要有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搭好应验收。
2.严格按规定选择杆件、零配件,按规定与构筑物连接,铺设脚手板,支设安全网和设置防护栏杆及马道。
3.拆除时要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设置警戒范围,自上而下地拆除不许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7、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7.1钢筋工程
1、切断钢筋,要待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时严禁用手直接靠近刀口附近清料,或将手靠近机械传动部位。
3、严禁带手套在调直机上操作。
4、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外侧。
5、点焊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和手套,并站在绝缘地板上操作。
6、对接焊钢筋(含端头打磨人员)应戴护目镜,在架子上操作须系安全带。
7、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要分散堆放,并做好标识。
8、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严禁沿骨架攀登上下。当柱筋高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平台;4m以下时,可用马凳或在楼地面上绑好在整体竖立,已绑好的柱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9、绑扎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悬挑架,并按规定挂好安全网。
10、起吊钢筋或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或骨架降落至安装标高1m以内方准靠近,并等就位支撑好后,方准摘钩。
7.2模板工程
7.2.1模板的安装
1、单片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卸扣和柱模连接,严禁用钢筋钩代替,以避免柱模翻转时脱钩造成事故,待模板立稳后并拉好支撑,方可摘除吊钩。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墙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安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保持墙模处于稳定状态。模板未支撑稳固前不得松动吊钩。
5、安装墙模板时,应从内、外墙角开始,向相互垂直的二个方向拼装,连接模板的U形卡要正反交替使用,同一道墙(梁)的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以便确保模板安装时的稳定。当墙模板采用分层支模时,第一层模板拼装后,应立即将内、外钢楞、穿墙螺栓、斜撑等全部安设紧固稳定。当下层模板不能独立安设支撑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否则严禁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6、五级以上大风、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模板的吊运作业。
7.2.2模板的拆除
1、拆除时应严格遵守“模板工程操作规范:先安的后拆、后安的先拆”。
2、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方标出工作区,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3、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搬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在身上,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或让工具从空中滑落。
4、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室外的高空作业。有雨、雪、霜时应先清扫作业现场。
5、拆除模板一般应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并确认所有穿墙螺栓杆旋开拔出,方可示意信号工指挥起吊。
6、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7、在楼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将板的洞盖严及做好安全防护。
8、拆模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9、拆除板、柱、梁、墙板时应注意:
(1)拆除4m以上模板时,应搭操作平台,设防护栏杆。
(2)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3)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
(4)拆除平台、楼层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尤其是拆支柱时,更应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7.3砼工程
浇捣混凝土操作,应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操作时应带绝缘手套,穿胶鞋。泵车下料胶管、料斗都应设牵绳。料斗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使用溜槽时,人员不得站在槽帮上操作。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料管卡子必须卡牢,检修时必须先卸压。清洗料管时,严禁人员正对料管口。屋面临边须设不低于1.5米的护身栏。浇筑圈梁、雨蓬、阳台应有防护设施,以防坠落。夜间浇筑混凝土,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做好保护接零。
7.4防水工程
1、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人员,不得从事该项作业。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2、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3、存放防水原材料和粘接剂的仓库和现场要严禁烟火,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如需用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且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袋。
4、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孔洞应加盖封严,较大孔洞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5、有雨、雪、霜天气时必须待屋面干燥后,方可继续作业,刮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5水暖管道工程
安装管道时,可将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或行走,将是十分危险的,尤其是横向的管道,尽管看起来表面上是平的,但并不具有承载施工人员重量的能力,稍不留意就会发生危险,所以决不可站立或依靠,要严格加以禁止。
7.6基础施工
1、基坑顶部四周应做挡水矮墙,同时还要设置防护栏杆,且临近坑边1米范围内处不得堆放重物。
2、基坑内要搭设上下通道,通道两侧必须搭设防护栏杆,坡道面上应铺设防滑条;
7.7脚手架(具体详见专项施工方案)
1、所选用的钢管、扣件、跳板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标准要求;
2、确保脚手架结构的稳定和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3、特殊工程脚手架和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和计算,并附简图;超过24米的脚手架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4、要认真处理脚手架地基(如对地基平整夯实,抄平后设置垫木等)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高层和重荷载脚手架应进行架子基础设计),避免脚手架发生不均匀沉降;
5、脚手架应设置足够牢固的连墙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并按规定设置斜撑杆、剪力撑及地杆;
6、脚手板要铺满、铺平、不得有探头板。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脚板。
7、脚手架作业层的下方应绑水平兜网;
8、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并应有接地。
9、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或大雪天气暂停在脚手架作业;
10、脚手架在适当部位设置上下人员用斜道,斜道上应设防滑条,斜道两侧应搭设防护栏杆并设置安全立网封闭。
11、大风或大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的检查;
1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13、现浇楼层柱梁板施工,应搭设足够的脚手架以保证工人安全操作。
14、高层脚手架拆除前须有拆除方案。
7.8高处作业
1、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区域施工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及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及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马道,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9临边防护
7.9.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施工外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防护棚。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7.9.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7.9.3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0N外力。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7.10洞口防护
1、楼面上的所有施工洞口应及时覆盖以防人身坠落,严禁移动盖板(采取予留钢筋网的措施);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由于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固定栅门。电梯井内(管道坚井内)自首层开始支设水平网,以上每隔两层支设一道水平接网,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cm,网底距下方物体或横杆不得小于3米。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跳板;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边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色示警灯。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木板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50-cm的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预埋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平网。
(5)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下开式固定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
7.11临时用电
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体配电室
1、配电室用房必须符合防灰尘,防介质腐蚀、防砸、防火等规定;
2、配电屏周围地面应铺设橡胶绝缘,应保证操作维修通道有足够宽度;
3、门口配置危险标示及用于维修维护的专门标牌;
4、设置专用制度牌。
电缆选择与敷设
1、电缆选择
1)主干供电必须选用五芯橡套电缆。塔吊等专用电缆选用四芯橡套电缆;
2)按规定使用局认定厂家橡套电缆。
2、电缆敷设
1)主干供电线路埋地敷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毫米;
2)架空敷设的主干电缆必须采用吊索与瓷瓶固定;
3)垂直敷设电缆应按规定间隔绝缘绑扎固定;
4)沿地面敷设电缆必须覆盖保护,并不得浸水。
配电箱与开关箱
1、需购买认定厂家的产品;
2、配电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各级配电箱所选用的电器开关的额定值应相适应;
4、配电箱应符合标准规定。箱外有编号、安全色标,并满足CI标准要求;
5、实行三级配电箱供电,配电箱—分配电箱(含移动配电箱)—开关箱;
6、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分箱供电或设照明专用线路;
7、塔吊用电从总配电箱直接引出并设置专用配电箱;
8、消防用电从总配电箱单路引出;
9、开关箱内必须保持电器完好,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接零接地与防雷保护
1、三相五线制供电体系只允许电器设备采取接零保护,严禁接地;
2、整体供电系统设置重复接地,必须设置在主干线的首、中、末端各选择一点。
3、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必须设置在明显位置。连接线必须是绝缘多股铜芯线。
4、高大设备、塔吊、高大架子等须设防雷接地装置。塔吊防雷接地装置须单独敷设。
漏电保护
1、现场供电必须达到两级漏电保护。
2、电焊机单独设漏电开关。
3、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电源一侧加装漏电开关。
用电设备
1、固定式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
2、固定式用电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
3、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
4、建筑物内无条件正式架设照明的,必须采用36V以下低压照明器。
临电维护
1、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专职监理责任师负责临电管理;
2、项目经理部应至少配置2名持证维护运行电工;
3、电气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电气设施维护与运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7.12塔吊、垂直运输提升架等大型设备
1、进场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所选定的型号;
2、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性能必须经检测确认处于完好状态;
3、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行走路基必须按专门设计施工并达到专项质量标准;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专门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安装,并经专职部门验收合格,履行验收手续后方准投入使用。
5、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达到齐全、灵敏、有效;
6、操作大型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7、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建立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8、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天气,应暂停安装(拆卸)作业。
7.13中小型机具
1、进场中小型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履行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应由专门人员使用操作并负责维护保养;
3、必须建立中小型机具安全操作制度,并将安全操作制度牌挂在机具明显处;
4、中小型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5、现场设置的中小型机具应有防雨、防砸措施。
8、施工保卫、消防保证措施
8.1建立项目部保卫、治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保卫、治安工作、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度。
8.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组织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组织安排灭火技能训练,提高施工人员自防自救能力,确定防火重点部位,督促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
8.3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与专检检查相接合;平时检查和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跟踪整改。
8.4对工棚、临时仓库,必须按标准检查、验收使用。禁止用可燃物搭设,加强安全用电管理。
8.5按施工进度确定、申报、审批施工重点,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8.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继续良好的工作程序和劳动纪律,禁止打架、斗欧等流氓行为的发生。
8.7加强火源管理,焊工作业前必须清理周围的易燃物。
8.8消防工具设备要齐全并按要求安放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