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机

在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3/2 23:11:58   
优质英文背景音乐01:24来自第7代CNC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已入固资的在用设备的管理,使之在运行中处于良好状态,满足生产和服务的需要。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的在用设备。

2术语

本办法中术语采用GB/T标准中术语。

3职责分配

3.1副厂长负责批准“公司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其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2设备部负责设备的购置及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各单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制定“公司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3设备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做好有关记录。

4管理办法

4.1设备的接管验收

4.1.1设备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与供应商、使用单位、固资管理部室办理设备交接验收及资料移交归档手续。

4.1.2设备接管时按照设备订购合同、出厂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4.2设备的编号和建帐

4.2.1设备的编号

设备部对全公司的设备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4.2.2设备的建帐

设备部负责组织建立《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统一编号、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

4.3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

4.3.1设备要建立健全使用、保养制度和操作维护规程。

4.3.2操作工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凭设备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工人要做好“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3.3定人、定机操作设备和保养责任制。

4.3.3.1设备操作工人(定人、定设备)名单,由各单位设备员和领导同意并考试合格后报设备部备案、发证。如有变动仍应按上述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证不得涂改、撕毁、转借。如有遗失由车间(分厂)报设备部办理补发手续。

4.3.3.2定人、定设备制度是把设备保养落实到个人,以做到精心操作,认真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的原则,对单人操作轮班作业的设备指定一人负责,每班个人保养;多人(机组)操作的设备,实行机(组)长负责,分工保养;共用的设备实行定人保养责任制;生产自动(流水)线或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保养责任制,做到台台设备有人保养,并做到三包(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

4.3.4设备强制保养责任制

4.3.4.1设备保养分日常维护保养(简称例保)和定期保养(简称定保)。以上两种保养都必须执行强制保养工作制。

4.3.4.2例保:包括每班的维护保养和周末维护保养两种,由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每班的维护保养要求操作人员在开工前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加油润滑,确认无误后进行空运转,正常后才能使用设备;设备运行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注意观察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工作完后认真清扫、擦拭设备。按规定填写好设备状况、运转工时记录,办理交接班手续。周末维护保养要求操作人员在每周末和节假日前,用1至2小时对设备进行较彻底的清扫、擦拭和涂油,使之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规定要求。

4.3.4.3定保:在维修人员的辅导配合下,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计划进行的设备维护保养作业。主要内容是对设备局部或重点部位拆卸检查,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内外;疏通油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脂,清洗或更换滤油器、油毡、油线;检查调整各部间隙,紧固松动部位;由电气维修人员对机床附属电器及屏柜进行清扫、检查、调整。

定保完成后由生产班长和维修人员共同检查验收。重点(A类)设备车间(分厂)设备员须参加验收,并填写定保完成“签认单”。

4.3.5润滑:车间(分厂)要建立主要生产设备润滑图表和卡片,作为设备开展润滑工作的依据。

4.3.5.1实行润滑“五定”落实润滑责任制。“五定”是: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4.3.5.2设备操作人员要熟知所操作的设备结构、特点、润滑系统、润滑方法、用油品种。按润滑图表和润滑“五定”正确合理及时地对设备加油,保证润滑部位的完好、清洁、可靠。

4.3.6车间(分厂)结合生产实际和实际运转时间,编制年月设备定保、清洗换油计划,交设备部汇总并下达各单位实施。

4.3.7根据生产安排,凡遇有息工或长期停产,设备的定保、清洗换油计划的实施顺延。

4.3.8设备交接班制度

4.3.8.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严肃认真,交清设备状态,做好衔接,互相检查,明确责任,交班人在下班前,完成例保作业后,应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检修情况填入“交接班记录簿”,并向接班人当面交待。如接班人因故未到,应将交接班记录送交班组长签字。

4.3.8.2接班人必须在上班前到达接班地点,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办理交接班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将情况报告接班组长。一班制生产的设备发生异常的,将情况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送交本班组长签字,并将情况及时填表通知维修班。重大问题应向车间设备员或有关领导报告。

4.3.9设备事故和故障

设备由于保养不良、操作不合理、修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质量、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均为设备事故和故障。

4.3.9.1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级。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按该级事故处理:

4.3.9.1.1一般事故

a.设备连续停机时间5天及以上;

b.设备修复费用达元及以上。

4.3.9.1.2重大事故

a.设备连续停机时间15天及以上;

b.设备修复费用在0元及以上。

4.3.9.1.3特大事故

a.设备连续停机时间三30天及以上;

b.设备修复费用达10万元及以上。

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修复费用只计算直接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价值);

4.3.9.2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要保护好现场,按照企业事故分析报告制度规定组织分析原因,组织抢修。特大事故,企业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设备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单位领导者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责任事故应视其性质、损失程度严肃处理。对于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4.4设备修理

4.4.1设备修理分小修和大修(项修)

4.4.2设备修理要按照生产工艺特点,编制设备修理计划。

4.4.3设备小修

4.4.3.1车间(分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和实际运转时间,编制年月设备小修计划,交设备部汇总并下达各单位实施。

4.4.3.2根据生产安排,凡遇有息工或长期停产,设备小修计划的实施顺延。

4.4.3.3设备小修由维修工人执行,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进行全面性检查、清洗及调整、修复或更换磨损及不能维持使用到下次修理的零部件,效能要满足工艺要求。

4.4.3.4小修完成后,由设备员和设备操作者共同检查验收。A类设备的验收,设备部参加。

4.4.4设备大修

4.4.4.1年度大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a.公司下年度的生产大纲;

b.各单位设备大修申请;

c.申请大修的设备实际状态。

4.4.4.2设备部根据车间(分厂)的大修申请,进行综合评定于每年十一月份汇总平衡后,编制出下年度设备大修计划,由部长及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规划部,纳入下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下达。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必须调整的修理设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调整。

4.4.4.3月度大修计划的编制

设备部根据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及公司生产计划安排月度大修计划。

4.4.4.4大修计划的执行

4.4.4.4.1月度计划下达后,由设备部组织,使用单位设备员、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承修单位代表参加,由使用单位反映设备不良状态,以便确定修程。

4.4.4.4.2设备部代表公司与承修单位签定修理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需要使用单位自修的,由设备部下达大修计划,使用单位按大修计划组织设备修理。

4.4.4.5大修检查验收

4.4.4.5.1机械设备大修标准和检查验收的方法按《机械设备修理技术规范》(或合同要求)执行。

4.4.4.5.2设备大修(项修)竣工后,承修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部,设备部质量检查员及时组织使用单位代表,承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试车验收合格后,设备部质量检查员填写《验收合格证》,使用单位代表签认,以此作为上报完工的依据。

4.4.4.6其它

4.4.4.6.1设备大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证》下达之日起,与合同约定相符。

4.4.4.6.2机械设备大修竣工并投入正常生产后,其大修《验收合格证》等资料由使用单位保存。

4.4.5所有设备的维修记录,均应及时归档。

4.5重点(A类)设备的管理

4.5.1除按正常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外,并有以下要求:

4.5.1.1建立重点(A类)设备台帐并在设备上装订重点(A类)设备标志。

4.5.1.2精密、大型、重点(A类)设备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操作者和有经验的维修保养人员。

4.5.1.3加大对设备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力度。

4.5.1.4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做好必要的备件。

4.5.2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设备(其中焊接设备为质量控制点的电焊机)按A类设备管理。操作者根据点检要求进行日点检,认真填写好点检卡。设备员每周检查一次,设备部每月检查一次。对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设备实行优先维修、优先备件供应。

4.5.3对质控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设备(其中焊接设备为质量控制点的电焊机)每季度进行一次状态检查,并填写记录。

4.6设备更新

设备到达使用年限或因损坏、工艺变更等原因需更新时,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部确认后,由规划部编制更新计划交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4.7设备闲置、封存的管理

4.7.1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设备,由设备部办理封存手续。

4.7.2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

4.7.3闲置、封存设备重新启用前,由使用单位进行保养,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gx/3595.html
------分隔线----------------------------